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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险—“保单检视”需谨慎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0-08 11:39:24 阅读:167625

【案例】

2023年8月,王女士致电保险公司反馈,去年自称保险服务人员的张某上门为客户进行保单检视,并告知名下保单需要到被保人年满80周岁才能领取,客户现场表示对此不认可。张某告知为王女士想了个解决办法,就直接代为通过手机操作。实际上,张某代为办理的是保单贷款业务,但王女士对此全不知情,且当时贷款的资金到账后又被张某代为投保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。现客户感觉受骗,要求保险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和处理方案。

【以案说险】

1.上述案例中业务员张某以上门为客户提供保单检视服务为由,诱导王女士通过保单贷款退旧投新。同时,张某并未向王女士告知新单的合同内容。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,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进行欺诈、隐瞒或者误导性的宣传,不得作夸大产品收益或者服务权益、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。张某的行为已侵犯王女士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
2.广大金融消费者要充分考虑自身保险需求,理性消费。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,要核实对方身份,切勿随意相信陌生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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